本报讯(记者 刘丽霞)9月30日,呼和浩特市2020年冬季供热保障工作动员大会在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召开。全市各旗县区供热主管部门、各供热企业负责人参加大会。会议要求,为做好我市今冬明春供热工作,保障供热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供热企业要全力以赴做好供热工作,10月10日起错峰点炉升温,确保10月15日正常供热。
供热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冷暖,关乎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保障工作。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将采取八项措施做好今冬供热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今冬供热采暖和清洁取暖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正常有序运行。二要做好区域供热问题的排查整改工作。结合上一采暖期供热问题,进一步全面排查供热隐患。梳理分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消除故障隐患,确保区域供热正常稳足。三要做好供热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各供热单位立即开展供热锅炉、设备、管网、换热站等供热设施的全面检修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排除隐患,保证供热设施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行。四要加快供热工程建设进度。承担年度供热工程建设项目的供热企业要加快推进各项供热工程进度,重点是35蒸吨燃煤供热锅炉淘汰工作、散煤治理工作,全力确保任务按时完成。五要做好燃料储备工作。各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要积极与煤炭供应企业签订供煤协议,落实煤源;严把燃煤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燃煤进场入炉;要加强储煤、储灰场地管理,严禁在不具备储备条件的场地堆放燃煤,减少扬尘污染及火灾隐患。要提前做好与其他热源及燃料供应单位的合同签订工作,保障供暖期燃料充足。六要继续提升供热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供热质量,改善供热服务,满足用户需求,在各自供热区域内公开单位负责人姓名、供热时间、服务标准和服务电话,安排专人值守,保证24小时开通,及时协调解决各类供热问题。采暖期内持续开展“访民问暖”活动,着重解决疑难问题。七要加强热源管理,科学有效利用热源。各供热企业严格落实供热条例,严禁未经审批擅自接入新建项目,确保我市热源统一调配,科学有效利用。八要做好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工作。各供热单位要建立完善供热事故抢险抢修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做好应急设施装备、材料的准备工作,强化应急演练,建立完善的供热预警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快速处置,确保不发生大面积、长时间的停暖事故。
会议还对上一采暖期存在供热问题的区域及供热企业进行了通报。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供热不达标和供热违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于因供热企业不作为导致用户供热质量大面积不达标、引发大量居民上访的企业,责令其退出供热市场。